(一)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和省的价格法规、规章和政策。
(二)负责对本市列管的商品价格进行管理,尤其加强对垄断性、强制性、保护性的公共公益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,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。
(三)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,实施明码标价;制止价格垄断、低价倾销、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;指导行业价格自律,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。
(四)对列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。
(五)依法对价格、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;受理价格举报。
(六)协调、处理部门之间的价格和收费争议。
(七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。
(八)指导、监督各镇价格(收费)工作。
领导分工:
局 长:朱有信 主持局全面工作。
副局长:林佑明 分管价格管理股、收费管理股工作。
副局长:麦振明 分管物价检查股、价格认证中心工作。
支部副书记:朱本华 分管办公室、人事政工、党务、纪检廉政和效能建设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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